公示公告

【已结束】关于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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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6 08:05:09   本站原创   人气:30877
来源:高等教育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4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127个备案的教学点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结论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8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2〕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47 号)要求,请2022年度年检结论为“合格”的教学点按照“保留”填报系统并提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自评要点》和设点协议,年检结论为“整改”的教学点仅需按照“停招”填报系统即可;年检结论为“撤销”的教学点所在设点单位本次不得申请新增2023年度校外教学点。
          各校外教学点年检结论及基本信息将作为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第一阶段编制工作)“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填报依据。
          下一步,陕西省教育厅将以正式公文形式印发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论,指导主办高校和设点单位按照年检结论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
          联系人: 刘天宇
          电话:029-88668916
          电子邮箱:gjc88668916@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月13日
     

    ( 实习编辑:王冠杰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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