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陕西省2021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教辅评议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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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03 19:37:03   本站原创   人气:46569
来源:教材处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精神,决定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配套教辅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一)同步练习类。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9个学科,包括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可分册编写。
          (二)考试辅导类。上述9个学科:
          1.必修内容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辅导;
          2.选择性必修内容为单元测试卷;
          (三)寒暑假作业类。通用版,上述9个学科每科一册,供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使用。
          (四)阅读类。语文课外阅读、作文指导、古诗文背诵;英语课外阅读。
          (五)学习辅助类。书法练习册,历史图册,历史、地理填充图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
          以上送评的各类教辅应与陕西省202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2017版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配套,各类教辅送评年级范围为高一、高二、高三年级。
          二、容量及规格
          (一)容量要求
          所有送评教辅册次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配套教材册次数量。同时,应当按照“双减”要求严格控制内容容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
          同步练习类、考试辅导类、阅读类不超过配套教材印张数;寒暑假作业类每个学科不超过5个印张;图册、填充图册和书法练习册不超过6个印张;实验报告册不超过8个印张。
          (二)规格要求
          采用单色或者双色印刷,采用单色印刷的教辅材料,纸张用60克书写纸;双色印的教辅材料,纸张用70克的书写纸。封面使用120克以上、175克以下铜版纸。
          三、送评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具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图册和填充图册等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3.历史图册和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
          4.享有教材著作权的出版社可送评一套在陕西省使用的教材版本的同步练习册。
          5.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送评教辅经评议通过后,无法出版的,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二)编写人员
          教辅材料的编写者应当具有本学科高级(含副高)及以上职称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并熟悉相关教材。
          (三)内容结构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
          2.高中同步练习册内容应包括基础巩固、拓展提高、挑战创新三类,其中基础巩固类占比50%左右,拓展提高类占比30%左右,挑战创新类占比20%。寒暑假作业侧重于知识的整合,适当增加实践性、综合性、活动性、探究性作业。
          3.所有教辅材料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和图表与内容紧密配合,位置适当。
          4.教辅材料的编写必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同一套教辅材料的编写体例应当一致。
          5.同一类型送评教辅相互内容重复率30%及以上的(不含高考、学考真题占比),取消评议资格。
          (四)评议数量
          1.同一出版单位每个学科每个类型只能送评1套;同一著作权人每个学科每个类型只能送评1套。
          2.送评材料分学科、分类型按期成套报送,材料不齐全的、逾期未报的,不予受理。
          3.同步练习类教辅原则上择优选出不超过3套,送评数不足5套(册)的,原则上不予评议。
          四、材料报送
          (一)出版单位申请参加教辅评议的报告(1个出版单位报1个整体报告)。内容包括本次参评的各类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教辅材料体系结构、特色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出版单位对教辅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的证明材料,材料中包括专家名单(1个出版单位报1个整体的审查证明)。
          (三)送评表
          1.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见附件1);
          2.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2);
          3.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申请报告、意识形态审查证明材料和各类送评表均报送一式三份。
          (四)送评资质材料
          1.教辅材料主编和副主编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和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3.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同步练习册的,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送评资质材料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一式三份。
          (五)教辅材料样书
          1.送评教辅材料分学科、分类型成套报送,一式7套。其中1套为封面标有学科、年级、种类、出版单位、编写人员等信息的成书,其余6套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在封面、扉页、正文及侧面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封面格式见附件4。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品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评议,且不再受理。
          2.每套教辅样书按照学科、种类单独包装,在外包装注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
          3.教辅材料送评时需提供配套教材1套,未成套的不予受理。
          五、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出版单位请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资质证明等,统一送至省教育厅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1017室)。样书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送评材料由送评单位专人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除证件、证书原件外,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送评教辅材料经专家评议、会议审定、社会公示等工作环节后,形成评议推荐目录下发各地各中小学。
          联系人:李艳茹    电话:029-88668683
           
    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 实习编辑:郭家谷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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