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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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01 18:07:26   本站原创   人气:4988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经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具体事项如下:
          一、退费对象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
          二、退费办法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11月2日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本校相关部门登记核实,由学校统一上报;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1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申请退费。办理申请退费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退费事宜在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
          特此告知。
          附件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西安市
    029—87809685
    铜川市
    0919—3192302
    宝鸡市
    0917—2790616
    咸阳市
    029—33283313
    渭南市
    0913—2021201
    榆林市
    0912—3530372
    延安市
    0911—2118285
    汉中市
    0916—2255449
    安康市
    0915—3211736
    商洛市
    0914—2322792
    杨凌区
    029—87033912
     

    ( 实习编辑:郭家谷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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