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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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09 17:03:36   本站原创   人气:10499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管理需要,委托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和省装备管理中心组织教育信息化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经逐条讨论修订后,向有关高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共收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22条,经研究后采纳8条;向各市(县、区)教育信息化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收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8条,经研究后采纳2条,最终形成《管理办法》,经领导小组会议已审定。
          现将《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通过各类渠道共收集有效反馈22份,其中:
          1.
    根据征求意见,经研究,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及培育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合并为《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

          2. 第二章第四条“《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书》(相关表格见陕教信办〔2020〕3号文件)”,采纳修改为“《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书》(相关表格见附件2)”并增附《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书》(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创建申报表》(附件4)《陕西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申报表》(附件5)。
          3. 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采纳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4.《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中,提出了对文件部分表述的疑问,未提出实质修改意见,通过对文件疑问表述部分重新进行了明确。故未直接采用所反馈的疑问意见。
          5.因《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及培育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合并为《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为适用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校园示范校文件主体,部分反馈修改意见不适用于文件主体,故未采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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