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归档】陕西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材料准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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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21 08:53:04   本站原创   人气:189387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 教育团工委)
      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陕西受理中心是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负责在陕西省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唯一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学 历
类 型
毕 业
时 间
现场认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证与现用身份证件信息相符的
注意事项
普通类/
成人类
       
 
1993
      以前毕业 (含1993年)

1.学历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当年招生录取名单及毕业生名单复印件(在毕业院校档案馆提取,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并注明经办老师姓名及办公电话)。
      学历证书丢失、损毁或有涂改的,应到原发证单位补办制式《毕业证明书》后再予申请,其他形式的学历证明函件无法办理认证。
      1994-2001年毕业
(含2001年)

1.学历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如有特殊情况,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补充。
 
自学
考试
/
学历
文凭

1.学历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户口本(个人信息页与户主页)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提取,并逐页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1.根据全国中心要求,我中心无法受理湖
      北省自学考试证书。
      2.陕西省自考学历中《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的,需在省自考办补开证明(省自考办地址 :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时间:每周二、三,电话:029-85211166;
军 校
证 书

1.学历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现役军人请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非现役军人请提供退伍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个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早期入伍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伍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档案中“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 干部子女学员须提供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无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的,提供干部子女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 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

      * 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复印件。
      1.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填写申请表时,请在院校名称后注明:“在校期间无军籍”。
      2.如军官证正在办理中,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情况说明
      * 如果转业证已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
      3.入伍批准书丢失,联系入伍地武装部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根。
      4.生长干部学员入学批准书丢失的,提供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审批报告表。 
 
学历证书信息与现用身份证件不符的须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派出所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
      提供户籍信息变更记录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1.毕业证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与现用身份证信息均不符的,我中心无法受理。
      2.根据有关规定,认证报告中的相关内容须与学历证书信息保持一致。
 
      在校期间填写错误导致的
      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出生日期相差过大的,请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补充提供)。
 
其他情况
 
专升本
      申请专升本学历认证,需查验前置专科学历,提交申请时请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您的专科学历毕业时间在2002年之前(或属军队院校学历),则需将专科学历与本科学历同时进行认证。
 
复议
      如您的学历认证未通过,对所出具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有疑义,可持通知单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原申请机构现场办理认证复议(暂不支持网上办理)。
 
 
学历认证注意事项
(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学历认证有关说明
      1.我中心只接受现场和网上两种形式的材料申请,现场办理如非证书持有人本人申请,须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您在其他认证中心或代理机构申请过学历认证业务,我中心将无法重复受理,如有疑问可咨询首次办理的机构;
      3.认证受理后,在审核期间可能需您进一步补充证明材料,请予以理解并配合;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认证申请,作取消处理;
      4.认证办理周期: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军校除外)。如遇学校档案缺失、学校放假无法核查等情况,认证时间可能延长(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如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5.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和严厉打击伪造、买卖学历、学位证书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一经发现证书作假,我中心有权对该证书予以没收。为了保障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您的办理,请按照要求准备认证材料,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法证明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我中心不予受理。
      (二)认证进度及结果查询方式
      认证申请受理后,会向您预留的手机发送办理进度及重要通知短信,请注意查收。根据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认证结果仅以电子附件形式发送至您预留的电子邮箱或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出具纸质材料。
      (三)其他
      办公时间:1月-6月、9月-12月: 周一至周四(早上8:00-12:00,下午14:00-16:00)7月、8月: 周一至周四(早上8:00-12:00,下午15:00-16:30)全年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不办理);
      办公地址: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院内)。
      联系方式:029-88668665
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1日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陕西省高等学历认证申请表

( 审核:刁巧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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