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的通知》(陕教生〔2015〕10号)精神和《关于开展全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10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评审投票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拟认定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北大学、咸阳师范学院、西安欧亚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所院校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三、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 白炀 电话:029—8866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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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xsc@snedu.gov.cn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