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已结束】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和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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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08 08:00:44   本站原创   人气:11576
来源: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根据《陕西省省属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教师25名、辅导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本《公告》附件1.《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3.《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
          5.招聘年龄要求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院为了引进人才,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教育厅网、共青团陕西省委网和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网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查询岗位需求计划并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登录以上网站下载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应聘人事代理教师(引进人才)报名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应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应聘人事代理辅导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个人简历、个人彩色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像素320*240,大小10-30kb,照片命名:姓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生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人事处(地点: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不受理网上和电话报名。国外毕业的本科、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考试费: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专业技能考试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5。所需资格条件设为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引进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退报名费。
          (四)准考证的办理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网上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单项成绩为零分者,予以淘汰。
          1.公共科目笔试,总分100分,划定合格线。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届时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网站公布进入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政治、法律、经济、道德、学术论文写作、国情省情、时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教材。
          所需资格条件设为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2.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为现场审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网站公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考试的具体安排。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3.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公布测试合格线。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加权确定的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届时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的具体安排。
          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
          4.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均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限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X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设为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的,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X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届时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安排。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对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心理测试参照国家心理测试相关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学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共青团陕西省委备案,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工作优异的,可根据有关规定择优转入在编人员。
          四、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8412019     87337690  
          五、重要提示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教师(引进人才)报名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应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应聘人事代理辅导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名册”;
          3.资格审查中需要提交的学籍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下载。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9-88408204  88408254   
          联 系 人:韩老师 吕老师
          2.报名地址: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含光校区行政楼三层会议室(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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