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已结束】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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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1-08 08:39:49   转载   人气:11356
来源:陕西省政府网站
          根据《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满足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将对本次录用考试形成的空缺职位进行公开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充实基层、解决急需”的原则,对网上报名后各环节产生的空缺职位进行公开调剂。
          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与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的资格条件原则上一致。对空缺职位中生源地、服务处所地等资格条件作适当调整;对“应届生、非应届生”的限定条件、部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职位的报考范围等作了适当调整,确保形成职位竞争,解决基层用人急需。
          二、调剂职位
          本次调剂空缺职位共126个,录用计划174名(具体职位计划详见附表)。
          三、调剂的范围对象和要求
          (一)调剂对象
          凡参加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考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符合调剂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均可自愿申请调剂。
          (二)申请调剂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有关报考范围的规定;
          2.申请调剂须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申请调剂的考生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调剂职位;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应不低于拟申报调剂职位所在层级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各层级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市级130分;县(区)乡(镇)125分,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120分。
          5.不准许调剂的情形:
          (1)单科成绩为零的;
          (2)违反考试纪律的;
          (3)低于申报调剂职位层级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4)面试或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以及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放弃资格的考生。
          四、组织实施
          调剂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按职责分工具体承担资格复核、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调剂报名
          2013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11日24时,考生根据公布的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职位,自愿报名。
          为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考生申报邮件,按照调剂职位的归口分党群系统(sxswzzb@sxklb.com)、行政系统(sxgwyj@sxklb.com)两个邮箱集中受理。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下载并按格式要求如实填写《调剂申请表》(样表附后),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调剂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考生调剂申请。
          对于考生多次发送调剂申请的邮件,包括分别向党群、行政系统邮箱或同一邮箱发送两次以上邮件,均以最早递交的申请为准,不受理第2个邮件申请。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成绩排序。报名结束后,省考录办按考生申报的职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大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拟调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比例人数后,不再对其他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调剂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省考录办将于2013年11月12日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告取得调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和面试资格复审安排。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须公布该职位最低笔试成绩。考生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考录办统一安排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实施。
          省考录办将于2013年11月15日在省政府网上发布面试人员分组情况;同时,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面试安排。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省考录办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凡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
          (2)对于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含)的进入体检;对于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含)但高于60(含)分的,也可进入体检。
          按照《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对公示合格人员归口印发录用文件,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部门负责办理考生报到、接收等工作。
          调剂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二次调剂。
          五、纪律要求
          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对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对于降低行政成本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各个环节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调剂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   《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空缺职位调剂职位表》

                    2.   《党群系统空缺职位调剂申请表.xls》(点击下载)

                 3.   《行政系统空缺职位调剂申请表.xls》(点击下载)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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