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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的通知

陕教工生办〔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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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18 09:36:27   本站原创   人气:15975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陕教工〔2020〕136号),推动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首届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心理课堂革命,陕西育心行动
          二、大赛宗旨
          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发挥心理育人课堂主阵地作用,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育人质量。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主办,陕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西安美术学院共同承办。
          省级比赛设立大赛组委会、大赛专委会、大赛监委会,负责对省级比赛全过程的组织、评审和监督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
          全省各普通高校中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在岗在编专兼职教师(不含本校任职于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二级院系的专职心理教师)。
          五、比赛内容
          各参赛教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自选内容、自拟题目并准备好教学设计和课堂讲授。
          六、比赛流程
          本次大赛分为校级初赛和省级展示两个阶段。
          (一)校级初赛
          各高校自主组织本校初赛。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在10月16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工作,报送校级初赛总结并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级展示。
          (二)省级展示
          10月下旬举办省级现场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全省报名人数分成若干组同时进行。每位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现场展示25分钟,包括5分钟说课、15分钟现场展示、5分钟专家提问答辩。评委综合以上三个环节评定得分(评审标准见附件1)。
          1. 说课:参赛教师口述所选题目的教学目标、设计及过程,重点突出教学的理论依据和实施效果。
          2. 现场教学:参赛教师通过现场教学综合展示教学理念、思路、方法与效果。参赛教师可根据各自参赛内容需要,自行携带教学用具。为保证师生互动效果,现场教学展示环节由承办高校安排10名左右学生进行教学配合。
          3. 回答专家提问:根据现场教学展示情况,专家重点围绕教学理念、组织、实施与效果进行提问,参赛教师进行回答。
          七、大赛奖励与成果运用
          (一)大赛奖励
          大赛分别设置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个人奖按省级展示教师数的15%、35%、50%设置一、二、三等奖;根据各高校赛事组织和比赛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所有奖项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二)成果运用
          1. 各高校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大赛获奖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将获奖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
          2.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在本次大赛中表现突出的高校和获奖教师适时进行工作交流与示范教学,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整体水平。
          3. 省委教育工委择优选择获奖教师的现场教学展示在各省级官方教育平台及承办方网站进行展示,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赛的影响力,为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心理育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八、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教学大赛作为提升我省心理育人工程质量的重要抓手,发挥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一线授课教师搭建思考提炼、展示风采、交流提高的平台,推动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
          (二)各高校要积极做好校内比赛,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发动专兼职教师积极参与,为教师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各高校要确保推荐参赛教师的信息准确无误。大赛组委会也将对参赛教师的信息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格不符或是造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批评通报。
          (三)各高校于10月16日前报送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校级比赛总结报告以及省级展示推荐表(见附件2),总结报告和推荐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电子版(word格式)均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211253289@qq.com,文件命名方式:学校名称—总结报告、学校名称—推荐表。
          (四)省级展示参赛教师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学校承担。
          联系方式及电话:
          省委教育工委学工部        
          杨光    029-88668924
          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  
          郑林科    18629331196
          西安美术学院              
          徐弘    029-89589021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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