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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陕教工秘办〔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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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10 08:45:10   本站原创   人气:6582
来源:办公室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各直属单位:
          2017—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统筹协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三服务”水平,很好地发挥了“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的作用,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了有力保障。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各市(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办公室(秘书科、人秘科);各高等学校及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院)长办公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办公室。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以上各单位办公室的科级以上干部。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30个,其中市(区)教育局办公室(人秘科、秘书科)4个,高校办公室20个,厅属中等职业学校2个,委厅直属单位4个。
          拟表彰先进工作者120名,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办公室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分工明确,团结一致,有良好的合作共事氛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故案件。
          2. 职责意识强,日常“三服务”坚持好,工作成绩突出,党务政务综合协调、保密、信息、文秘、档案、宣传、值班、信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督办、保障等工作成效明显。
          3. 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衔接中,配合意识强,任务完成好,上传下达及时,无工作延误、失误、错误情况。发生“三误”情况的取消评优资格。
          (二)先进工作者
          1. 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良好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2. 敬业守责、踏实肯干,业务能力强,任务完成圆满,负责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
          3.善于学习,作风严谨,廉洁自律,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奉献意识强,团队协作有力。
          4. 在办公室有关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四、评选要求
          先进集体由各单位先行填写《2017—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按照名额推荐填写《2017—2018陕西省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做好先进集体申报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对未严格按要求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递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交评委会评审,评选结果按程序将在委厅门户网站公示后予以通报表彰。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18:00前将申报表和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庞永超
          电  话:029—88668906、88668904(传真)
          电子邮箱:jymhwz@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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