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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陕高教团〔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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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9-21 10:43:17   本站原创   人气:6308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高校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常态化发展,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更广泛的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省委高教工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包含两类:先进集体包括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先进个人包括最美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各高校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名单时,每项限推荐1个;推荐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时,每项限推荐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志愿者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 正式注册,并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扶危济困、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赛会服务、支教扶贫、讲文明树新风、党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以及其他方面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做好高校志愿服务工作。
          2. 能紧密结合中省志愿服务工作中心任务和发展大局,有力有序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 积极探索高校志愿服务发展规律,对促进高校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文化培育、项目运作、嘉许回馈等方面中提出针对性强、富有创造性的建议或意见,为推动全省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1. 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含1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 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 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服务对象或主管部门的认可,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4. 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四)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1. 成立2年(包括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
          2. 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 按照陕西省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陕办发〔2014〕11号)要求,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 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 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三、表彰通报
          本次评选活动共表彰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0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28个,最美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每校各1名,由省委高教工委印发表彰通报,并向省文明办择优推荐参加省上及国家先进典型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的重要意义,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宣传志愿服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二)坚持标准,加强宣传。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充分发动师生深入开展推荐评议活动,真正推荐出来自师生身边的“最美、最佳、先进”典型。同时,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本次评选活动始终,重点宣传和展示学校先进集体的积极成效和时代风采,着重宣传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和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浓厚校园氛围。
          请各高校于2017年9月28日18: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省高教团工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郝明 魏星    029-88668859
          电 子 邮 箱:gjgwxgb@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楼408室(邮编710061)

          附件:
          1.  “最美志愿者”推荐表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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