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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陕高教生〔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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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7-03 08:58:06   本站原创   人气:7308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团工委)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引导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委高教工委在全省高校继续实施了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课题认真评审并进行公示,省委高教工委研究同意立项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29个、研究课题73个。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的建设时间
          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后进行结题评估验收。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立项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1年后进行结题验收。
          二、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的管理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高教生〔2014〕3号)精神,省委高教工委对入选项目和课题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以专家指导、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和课题的过程和质量管理。对于立项的项目和课题,各高校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确保研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和课题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无故未能按期按质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或课题申请。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管理。各高校要将项目和课题研究作为推动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和课题进展情况并督促推进,帮助化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和课题主持人要按照立项内容,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和课题实施与研究情况。
          (二)注重实践结合。项目和课题主持人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运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特色工作载体和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项目和课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要求。
          (三)及时总结推广。各高校要在精品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实现精品项目在学校内可引领、可示范、可推广的目标。鼓励项目主持人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现资源共享。
          联系人及电话:李生策  029-88668882
          电子邮箱:sxxgbky@163.com

          附件:
          1.    2017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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