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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和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陕高教生办〔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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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24 09:41:57   本站原创   人气:3708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团工委)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引导高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我省高校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省委高教工委分别于2015年7月和2016年7月批准实施了两批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2015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同时对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验收原则
          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项验收,落实项目计划,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项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范围为《关于2015年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5〕9号)批准设立的18个项目。
          (三)结项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自查(620前)。项目学校对2年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项目主持人准备结项验收答辩。
          2.专家评审和答辩会(7月上旬)。省委高教工委组织专家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召开结项验收答辩会(答辩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研究基本情况、研究成果及创新点、研究成果应用情况及前景、研究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答辩时间10分钟,要求有PPT演示配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验收结果公布(7月下旬)。评审专家按照项目完成情况与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量,给出项目结项验收结论建议。省委高教工委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研究后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四)结项验收结论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项三个档次。对达到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项目,由省委高教工委颁发《结项证书》。不予结项的项目,可延缓半年再申请结项验收,但项目主持人在该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课题项目。
          (五)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校项目结项工作。对达不到结项要求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应责成项目主持人及时完善,确保项目质量。
          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须提交的材料及报送时间:
          1.结项验收报告: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验收报告》(见附件1),并经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2.相关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等。
          3.报送时间:各项目学校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一式5份,含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邮件标题:**学校***(主持人姓名)**年精品项目结项材料。
          二、2016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已于2016年7月启动,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为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工作总体安排,决定近期对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请各相关高校项目主持人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邮件标题:**学校***(主持人姓名)**年精品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联系人和电话:李生策 魏 星   029-88668882  88668859
          电子邮箱:sxxgbky@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办公楼学工部(710061)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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