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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陕高教生办〔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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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23 09:37:12   本站原创   人气:3652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团工委)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引导我省普通高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促进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省委高教工委于2016年7月批准立项58个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目前已进入结题阶段,现就2016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题验收,落实课题计划,实现课题目标;对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关于2016年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工作课题研究立项的通知》(陕高教生〔2016〕7号)批准立项的58个课题。
          三、结题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6月20日前)。课题主持人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委高教工委。
          2.专家评审(7月上旬)。省委高教工委组织专家对各研究课题结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结题验收结论。
          3.验收结果公布(8月初)。省委高教工委对专家组的结题验收结论研究后,发文公布。
          四、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对达到优秀和合格档次的课题,由省委高教工委颁发《结题证书》。不予结题的课题,可延缓半年再申请结题验收,但课题主持人在该课题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五、材料要求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本校课题结题工作。对达不到结题要求或完成质量较差的课题,应责成主持人及时完善,确保课题质量。
          申请结题验收的课题须提交的材料及报送时间:
          1.结题验收报告:课题主持人须填写《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并经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2.相关支撑材料:反映该课题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等。
          3.报送时间:各校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一式5份,含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邮件标题:**学校***(主持人姓名)**年研究课题结题材料。
          联系人和电话:李生策 魏 星   029-88668882;88668859
          电子邮箱:sxxgbky@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办公楼学工部(710061)

          附件:   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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