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令第28号)要求,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简称《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既是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系统规定,也是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委高教工委。
联系人: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陈国栋
联系电话:029-88668629 8866863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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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jytwdb@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