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推动我省教育系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根据省委要求,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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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6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2016〕11号)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落实《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坚持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造就高端人才、引进紧缺人才,以全面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为目标,以国家“双一流”建设和我省“四个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开展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同步推动中小学基础教育发展,努力为“科教兴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坚持以用为本原则
把充分发挥人才自身作用作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把是否有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用好用活现有人才为标准,积极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良好条件,努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才、各得其所。
(三)坚持分类指导原则
充分考虑全省不同学校的人才队伍规模和学科、专业特长,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明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突出学校特色。高校按照部属院校、省属高水平大学、中心城市外高校、高职院校四个层次;中小学校按照中心城市内、中心城市外、偏远农村中小学校三个层次,科学制定学校人才发展规划。
(四)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原则
以“做大存量、做优增量”为发展方针,把人才数量规划和人才质量建设作为人才工作的两个重点来抓,科学规划人才规模,切实保障人才质量,在实现教育系统人才队伍总量稳步增长的同时,注重人才质量的提高,形成区域人才竞争优势,提升教育系统人才综合实力。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切实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举办“两学一做”高层次人才研修班、青年领军人才党情国情研修班、中小学教师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引导教育系统各类人才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部署,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特别是要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蕴含的深厚民族情怀和强大历史担当,不断增强各类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把自身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二)不断强化师德教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各类人才自觉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自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大力加强对教育系统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宣传,展示他们的良好师德、突出贡献和感人事迹,激发他们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使之内化为教育系统各类人才的价值追求,外化为育人的自觉行为,自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走在前列。要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建立和完善教育、监督与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教风和校风。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 推进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核心,突出思想、道德、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全省教育系统党政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依托全省教育干部培训基地,开展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党政人才的理论水平、道德素养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善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用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
2. 推进高校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育并举,按照“柔性引进”的原则,以中省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为依托,敞开大门,放开“手脚”,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建立“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模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省内高端人才,支持青年领军人才。对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协调解决引进人才任职、社保、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各高校还要充分发挥人才工作的主体作用,适时制定和启动符合本校实际需要的校级人才工程,带动本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快速发展。
3. 推进高校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适应创新性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建设完整的人才发展通道,培养和储备一批堪当时代发展和国家进步重任的优秀青年后备人才。依托中省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着力引进优秀青年学科带头人,大力培养青年学术英才,加大对自然科学35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40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着力培养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队伍,形成“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技术)骨干+青年教师”的人才队伍组织模式。
4. 推进高职院校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向高职院校延伸,着力培养省级技术技能大师。实施“三秦工匠计划”,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引进支持体系。建设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和省级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行“以赛代评”高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办法,鼓励技术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家技能大赛,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培养支撑陕西制造和陕西创造、具备新时期“工匠精神”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5. 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实行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行教师资格定期(五年)登记制度,全面做好教师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考评,激励、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实行统一公开招聘,积极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和推进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经费支持。
四、主要举措
(一)健全人才工作机构
切实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编制、职责、人员、工作”四到位的要求,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教育人才强校战略实施情况,全面推进高校、中小学人才事业科学发展。全省高校、中小学要做到人才工作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分工协作和沟通交流机制,明确职责,加强交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标重点人才工程项目
根据国家高层次人才工程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围绕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和我省“四个一流”建设,主动对标,突出重点,积极争取,以重点人才项目驱动为抓手,统筹推进高教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完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高校要逐步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目标多元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和终身学习体系。主动依托各类重点创新平台,加快培育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人才梯队。积极探索校校联合培养、校企联合培养、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积极构建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三秦之光”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加大“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从中心城市外高校选拔的力度。定期举办高教系统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工作者培训班。中小学逐步形成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培训基地建设到位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校本研修制度及教师继续教育等计划措施,加大教师培训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
(四)搭建高校海外引才引智平台
扩展人才引进渠道,完善赴海外招聘对接高层次人才机制,坚持以用为本,统筹协调,广泛汇聚海外英才。由省委高教工委统一组织,各高校提出海外引智清单,依托高校在海外建立的研发机构、海外联谊会、同学会等海外华人组织,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定期在海外举办省级人才招聘引智活动。
(五)改革人才评价激励制度
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符合教育系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广教育系统同行匿名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改革职称制度,推动高校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国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探索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完善高校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探索高校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协助研究制定高校科研人员携带成果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
(六)加强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考核
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根据省委要求,从今年开始,省委高教工委将对全省高校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高校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根据考核情况,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人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七)强化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高校要紧密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全面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载体建设,实施重大平台带动人才创新发展战略,满足其对智力支持的实际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发展示范区。中小学各级培训机构要切实改善培训条件,强化培训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强培训教师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
(八)发挥高校人才创新创业效能
积极推进学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身发展。坚持人才、科研、产业一体化发展,支持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深度开发和转化应用,将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九)建立人才工作例会制度
统筹全省高校和中小学各项人才工作,定期召开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联席会,研究、决策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人才工作具体问题,督促、检查人才工作落实情况,交流、点评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做法,促进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信息流通,形成人才工作合力。
(十)总结人才工作典型经验
以年度为单位,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深入发掘和整理人才工作典型案例,达到总结经验、提炼典型、推广成熟做法的效果,使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所参照。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校和中小学人才工作优秀创新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和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决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工作要求,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省委高教工委负责全省高教系统人才政策、人才工程、人才项目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
(二)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人才工作开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委高教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省教育厅将负责中小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建设。各校也要建立自我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基础建设
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理论研究,设立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相关研究课题,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和中小学人才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我省制定重大人才政策提供决策服务。择机建立教育系统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
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做好团结、引领、服务工作,健全“一把手”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推进人才工作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人才法规制度,保护人才合法权益。坚决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要求,鼓励各类人才和人才工作者创业、干事、担当。
(五)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深入报道教育系统各类人才在落实“五个扎实”新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改革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着力提高全社会的认可度,为推进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