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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高教生办〔20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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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1-04 14:46:57   本站原创   人气:4221
来源:高校学生工作部(团工委)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迎接于2016年5月在我省举办的“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16年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高峰论坛”,总结和展示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成果,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水平,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与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研究。论文内容可涉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内容与形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学生心理咨询理论与方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大学生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原因及相关因素分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工作模式等研究。论文成果可为理论探讨、调查或实验研究等。
          二、论文征集对象
          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教育行政人员撰写的未经发表的原创性论文。
          三、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省委高教工委委托陕西省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和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承办。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并根据论文数量和质量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论文将择优推荐至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结集出版。
          四、有关要求
          1. 参评论文应论点新颖、论证充分、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包括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四个部分,字数约2500—5000字。具体格式请参照《中国心理卫生杂志》投稿须知。参评论文严禁抄袭、剽窃,已在期刊、书籍、会议等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
          2.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相关人员申报,认真组织校内初评,并对论文进行审核把关,保证论文科学严谨,能代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每所学校限报3篇。
          3. 请各高校将参评论文电子版统一于2016年2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1. 陕西省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 吴梦瑶,029-82667223,13709121301;E-mail:dxszwh@126.com。
          2. 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 魏 星,029-88668859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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