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文件 » 工委文件

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第二十三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陕教工干〔2012〕1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日期:2012-03-16 00:00:00   作者:admin   人气:3191
来源:人事处(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高校党总支书记的综合素质,经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第二十三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等学校院系部党总支书记,每校2-3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 3月 26日至 4 月 22日, 3月2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干部培训中心(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老校区内)。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
          2.领导科学与管理艺术;
          3.思想政治教育;
          4.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解读;
          5.高校党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
          6.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二)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学习与交流;第二阶段组织外出考察,具体包括:
          1.专家学者授课。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及学者围绕培训主题讲授相关知识;
          2.专题讲座。邀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3.分组讨论。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
          4.参观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全体学员进行省内、省外参观考察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等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2年3月22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联系人:孙凯,联系电话:029-88668653(传真)。
          (二)本次培训培训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支付,食宿及外出参观考察费用自理。
          (三)学员报到时应携带学员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和3张2寸免冠彩照。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干部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高杉,029-88302889、18991225889;邹雅丽,029-88305236、13201477166。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第二十三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2年3月13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