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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

陕教工宣〔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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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3-08 00:00:00   作者:admin   人气:4491

    各高等学校: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对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高校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着力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二级机构设置、科研立项、专任教师配备、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要严格对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有关指标,尽快组织开展好自查,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制定整改进度表,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各高校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省委教育工委将在5月份对部分高校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世娟       
          电  话:029—85582584
          邮  箱:jgwxjc@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1年3月2日     


          附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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