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战略任务,加强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高校人事干部素质,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系统第十七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长。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1年 3 月 21 日至 4 月 21日,2011年 3月20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干部培训中心(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校内)。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
2.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
3.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
4.人力资源管理
5.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定
(二)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学习与交流;第二阶段组织外出考察,具体包括:
1. 专家、学者授课。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及学者围绕培训主题讲授相关知识。
2. 专题讲座。邀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3. 分组讨论。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
4. 参观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全体学员进行省内、省外参观考察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党委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并于2011年3月11日前将参训干部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联系人:胡海宁,联系电话:029-87338615、87323547(传真)。
(二)培训费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支付,食宿自理。
(三)学员报到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临时党组织关系和3张2寸免冠彩照。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干部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高杉,联系电话:029-88302889、18991225889。
附件:干部培训中心学员登记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