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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资料汇编》征订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教工宣〔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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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1-24 00:00:00   作者:admin   人气:5514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2月18日-19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未来1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为陕西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会前印发的《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5个配套文件,是指导未来1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开启了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的新征程,对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了把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落到实处,为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提供方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编印了《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资料汇编》,由陕西教育报刊社具体负责征订和发行工作。现就做好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
          各高等学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中心(职中)、初中和小学。
          二、征订办法
          《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资料汇编》由陕西教育报刊社负责编辑和发行,各普通高校可直接向陕西教育报刊社征订;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中心(职中)、初中、小学的征订,以市(区)为单位,由各市(区)教育局负责向陕西教育报刊社统一征订后逐级分发。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及所属学校的征订分发由石油普教管理中心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全省教育系统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近期都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集中和分散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领导讲话和会议文件的精神实质,把广大教师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把行动和力量凝聚到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切实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为满足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的需要,《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资料汇编》征订采取分配征订指标的形式,原则上各高等学校的订数不得少于300册,高职、高专每校的订数不得少于200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含石油普教管理中心)的订数不得少于60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订数不得少于20册;各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中心(职中)和初中的订数不得少于20册,小学不得少于5册。
          (三)各高等学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资料汇编》的征订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征订、接收、分发及资料款项的代收结算工作。
          (四)要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征订工作任务,及时分发《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资料汇编》,满足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学习需要。要加强资料代收款项的管理,及时上缴资料款。
          (五)各市(含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中心(职中)、初中、小学数以《陕西省2009年教育统计年鉴》公布的数字为准。各普通高校、各市教育局(含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务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征订工作负责同志名单、联系方式报陕西教育报刊社。
          (六)陕西教育报刊社将从2011年1月15日开始,按各市(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的配书册数,向各市和各高等学校统一送书,请各市、各校安排专人接收并结算书款。
          联 系 人:赵郁楠
          联系电话:029—86282901(传真)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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