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促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按照省文明办统一安排,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对今年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今年年初下达各市(区)、各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书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工作总结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既要体现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又要突出重点工作,特别是要反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工作总结要以正式文件上报(一式两份),务于6月30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联 系 人:王世娟
联系电话:029—85582584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10号
邮 编:710054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