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2009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200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工干〔2009〕38号),要求各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继续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各校接到文件后,都结合本校实际对下达的目标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提出了工作任务完成标准、量化考核分值、完成时限、主办人及协办人等相关指标。并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及时上报了2009年度省属高校及中专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
按照省委考核工作小组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情况,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各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学校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突出重点和亮点工作。请各校将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于2010年1月5日前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
联系人:梁爱芳 电话:87338619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