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教体函〔2019〕110号
各学区(校)、幼儿园:
为了切实做好府谷县2019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工作,全面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2019〕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阳光招生原则。
2. 坚持以户籍、房产、居住地为依据进行录取的原则。
3. 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均衡编班原则。
4. 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5. 坚持划片招生与学生志愿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1. 一年级招生。一年级严格执行6周岁入学制,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 七年级招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 非府谷籍学生入学。2019年秋季从外县到府谷就读的一、七年级学生需提交下列材料:(1)原就读外县学校的学籍卡(加盖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公章);(2)监护人在府谷工作证明或居住证。在我县就读的非府谷籍原大班幼儿和六年级毕业生纳入我县统一分配范畴。
(二)招生范围
1. 城区学校一、七年级招生由教体局负责统筹,根据学生志愿与相对就近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
2. 农村学校六年级:海则庙教学点的毕业生到清水就读,府一贵峁小学的到同心路或孤山就读,三道沟的到老高川、庙沟门、新民或孤山就读,碛塄、武家庄和石马川教学点的到同心路就读,黄甫、墙头教学点的到麻中或清水就读,赵五家湾教学点的到庙沟门或哈二就读,其余的一律就地升入本校就读。一年级:农村各镇幼儿园大班幼儿就近升入当地一年级就读,具体由各学区(校)负责报名工作。确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城区就读的,待开学后转学,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残障程度,以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三)录取办法
1. 根据学生志愿与户籍、房产证、居住地等条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录取。
2. 遵循向学位空余多的学校倾斜的原则,重点处理好分流疏导和稳定协调工作,进一步缓解热点学校的扎堆集中报读现象。填报志愿时,空余学位多的学校要尽最大努力稳定服务区范围内的生源,学位不足的学校要做好合理分流动员和志愿填报工作。
3. 分流疏导将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的顺序依次安排就近入学;当志愿与户籍(居住地)相矛盾时,以户籍(居住地)作为入学协调的首要条件。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协调到第二、第三志愿,或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 一年级非府谷籍新生统一协调报读一小、二小、四小、五小等学校,入学志愿填满三个;七年级非府谷籍学生统一协调报读同心路初级中学(有住宿条件)和第四中学,入学志愿填写两个即可。
四、编班要求
实行均衡编班,一要坚持“三公开”原则,公开编班过程,公开学生花名,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二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等因素。三要充分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
五、组织实施
1.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一、七年级学生入学工作由教体局统一协调安排,统一组织录取,秋季开学前一周下发录取通知书。
2. 新生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学区(校)、幼儿园组织。
六、操作规程
(一)认真组织填写
方案下发后,各学区(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村、入小区调查,及时核实学生户口、住址等信息,要设法排除一切矛盾和纠纷。学校(园)班子成员要对学生信息了如指掌,并组织学生及家长填写《入学志愿表》(附件1),入学志愿要报足互不重复的三所招生学校,校(园)长、班主任要签字,只报一所的,如若不能满足则视为愿意到任何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校(园)长和班主任要认真审核户籍、房产、居住地等相关证件,严格审查证件真伪,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统一造册登记(附件2)。在填写《入学志愿登记册》时,要按要求编号,城区报名序号由六位数组成,前三位为校(园)代码,后三位为学生顺序号;农村的直接由三位数组成,从001开始。去外地就读的要弄清去向,单独造册登记。
(二)按时上报材料
1. 城区学校
6月24日(星期一)上午,局里召开城区义务教育段校长、公民办幼儿园长会议。6月24日至6月26日由各校(园)进行宣传动员,按单位审核文本材料。6月29日至30日,上报相关表册纸质版(附件2电子、纸质版都报送,且纸质版要有校(园)长签字和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信息必须一致,相关表册在学校(园)邮箱中下载。一、七年级相关材料报送至基教科。所有材料以志愿登记册为准,按顺序整理好。
2. 农村学校
据此文件精神,于7月5日前上报秋季学期一、七年级新生录取电子版,由局里进行审核。
(三)下发录取通知书
各校(园)收到招生录取信息后,要及时进行公示,下发入学通知书(通知书由教体局统一打印)。一、七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于8月19日在原就读小学和幼儿园领取。各学区(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安排专人,有秩序将通知书全部下发到适龄少儿手中。秋季开学,新生凭《府谷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电子学籍卡(由毕业学校负责,在打包上报毕业生前,将电子学籍卡提前打印好连同《入学通知书》一并交给学生)报名入学。
(四)及时整建学生档案
新生入学后,要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要求,迅速整建好学生纸质档案,开学一周后,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学籍;同时,要按录取花名册及时采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待接到通知后,迅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严格实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凡未经教体局协调安排或转学认定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教体局将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刘万兵;副组长:刘建飞、苗占清、岳连平;组员:王兆宽、郭浩杰及相关校(园)长。刘万兵、岳连平具体负责一年级新生入学事宜;刘建飞、苗占清具体负责七年级入学事宜。各学区(校)、幼儿园也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 依法控辍,保障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体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召开入学志愿填报指导会,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理念,安排好子女入学事宜。
4. 严明政策,严肃纪律。要坚持均衡分班原则,不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不得擅自接收或拒绝接收新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包括分班考试)。各校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5. 强化落实,严格追责。教体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学区(校)、幼儿园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保证适龄少儿100%按时入学。教体局将此项工作与控辍保学、教育扶贫、安全稳定等工作一并考核,对宣传不到位、工作不力、失职失误、违反政策的校(园)长予以责任追究。
6. 落实公示,接受监督。义务教育阶段一、七年级学生入学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落实公示制度,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办公室0912-8755510;基教科0912-8755513),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 府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志愿表
2. 府谷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志愿登记册
3. 府谷县城区一、七年级生源地校(园)代码表
4. 府谷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 2019年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初步意见
6. 2019年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初步意见
7. 2019年农村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初步意见
8. 2019年农村七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初步意见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