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已结束】陕西省2018年特岗计划各市招聘公告及岗位设置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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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04 19:04:38   本站原创   人气:42170
来源: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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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西安市实施特岗计划125名,其中蓝田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0名,周至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5名。(详见《2018年陕西省西安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流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动、借调或借用到学校以外工作。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2018年全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各县特岗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相符。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
          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6月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省2018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无须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四)现场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
          1.时间:6月12日-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和所需材料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网站后续公告。
          (五)岗位开考比例。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削减、取消或者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完成后,由市特岗办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计划调整最终情况。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5日8:00—29日24:00)。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七)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6月30日(星期六),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资格复审。
          公示期满合格后,各县特岗办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执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体检考察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特岗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并在市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各县特岗办通知拟聘用人员于8月10日前报到。
          (十)补录及签订合同、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市县特岗办可按照省上文件规定进行补录(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录工作务于8月20日前完成)。各县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补录,补录人员名单在市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被聘为特岗教师人员,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8月上旬各县特岗办完成合同签订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岗前培训工作,8月下旬安排上岗任教。
          注:各位考生,招聘后续所有工作安排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最新公告。
          联系人:西安市 徐鹏飞 联系电话:029-86787710
          蓝田县 安 飒 联系电话:029-82732337
          周至县 张创军 联系电话:029-87151251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黄晓青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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