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上午,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组织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和中职学校53名党员干部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法院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榆林市佳县县委书记辛耀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案件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辛耀峰利用其担任府谷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佳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巨额财产。庭审中,辛耀峰对其犯罪行为深感后悔,表示认罪伏法,并希望通过法庭对自己的公开审判警醒他人。
庭审现场,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再现了辛耀峰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过程,有声的审判敲响警钟,直观的庭审震撼心灵,让旁听者受到教育,真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感受颇深,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次宝贵的警示教育课,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办案程序,真切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以此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踏踏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