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3453工作法”提升教育扶贫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日期:2020-06-28 17:56:33   本站原创   人气:7161
来源:咸阳市教育局
      2020年以来,长武县以“3453”工作法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扶贫,不断补齐工作短板、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学质量,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通过精准帮扶、控辍保学、送教上门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致贫。
      ——强化“三个”落实,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制定印发了《2020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准研判、精准施策,确保每一项决策部署更具指导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学生资助,特别是两免一补、营养膳食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做到了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全覆盖,保障上得起学。春季各学段共发放生活补助金、助学金8013人次385.19万元。积极落实就近免试入学,对全县38个易地移民安置点和2020年计划脱贫户子女就读情况再次逐户摸排登记,排查漏点短板,建立了区域内招生、资助“两个优先”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搬迁户、计划脱贫户子女就学有保障。坚持落实送教上门,对31名重病、重残学生开展学习能力评估鉴定,依据结果分类施策、精准施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落一人。三是强化工作落实。采取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校、校(园)包抓行政村的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校、到人,做到零遗漏、全覆盖、无死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长武县教育局党委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暨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会现场
 
      ——坚持“四个”精准,防止失学辍学。一是精准摸排,保障入学。每学年度,采取村级摸底负责入学,学校无条件接纳负责就学,将全县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全部分解到各中小学校,责任到校、到人,开展拉网式摸排全覆盖,保障入学零遗漏。二是精准比对,不漏一人。联合公安机关,将入户摸底核查数据与户籍、学籍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按照县域内就读、县域外就读、疑似失学、休学、重度残疾等情况分类登记造册,逐一核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错、不漏一人。三是精准帮教,保障到位。建立科级领导包抓、帮教小组、互助小组等方式,因人施教、一人一策,采取心理辅导、个性化课程、减轻作业负担等措施,做好学困生、心理障碍生等结对帮教工作。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残疾、重病适龄儿童少年学习能力评估认定工作,为其提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送教和帮助康复方案。四是精准劝返,常抓不懈。发挥“七长”作用,凝聚合力、联防联控、跟踪监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长武县广大教职工入户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做到“五个”常态,巩固脱贫质量。一是广泛宣传达共识。扎实开展“入户送政策、更新明白卡”“六必访”“三送三帮三解”“大家访”等活动,动员帮扶教师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宣讲扶贫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结对帮扶献爱心。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困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容易辍学群体,坚持推行“三卡三台账”管理模式,努力使他们留得住、学得好。三是抓“三扶”促脱贫。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职能,持之以恒落实扶志、扶智、扶技措施,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助力群众脱贫致富。四是均衡发展保公平。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出台边远地区倾斜政策,促进城乡资源均衡发展,使边远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公平的教育。五是问题整改常态化。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当前解决有困难的问题,创造条件、破解瓶颈、着力有序推进。


长武县相公中心幼儿园教师深入留守儿童家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帮扶活动
 
       ——抢抓“三大”机遇,深化协作帮扶。充分利用高校结对、苏陕协作、中行帮扶机遇,加强人才交流、师生资助、教科研成果转化等措施落实,提升脱贫质量和脱贫成效。西安科技大学举办果树培训班2期,受益群众100余人;扶持80户建档立卡家庭发展养殖业、种植中草药。苏陕协作选派9名管理人员赴海陵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为期一月的交流研学活动。中行投资398万元建设的芋元中心幼儿园综合楼、亭口中心小学教学楼已经主体封顶;投资700万建设的27所学校取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目前,长武县义务教育阶段无建档立卡户学生失学辍学,实现了“人人有学上、家家有希望、村村有帮扶”, 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均衡的教育资源。

( 责任编辑:周雨曦   审核:刁巧燕)

 

扫一扫分享本页

 
浏览教育厅官方微博:
免责声明
      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域名:http://jyt.shaanxi.gov.cn)属于政府网站,未经我厅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未经网站所有者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
      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转载本网站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复制、抄袭,或为任何未经允许的商业目的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如果本网站所有者确定用户行为违法或有损网站利益,则将保留采取相关法律行为的权利.......[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