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教育局安排部署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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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8-20 05:01:53   本站原创   人气:2638
来源:韩城市教育局
      为了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中、省工作安排和要求,近日,韩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实现公办小学、初中100%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镇办教育组是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划分学区,通过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合理划分招生范围。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落实好均衡编班、配备教师制度,保证编班工作公平、公正,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严禁安排插班生,学生座位要进行科学编排,定期进行前后左右轮换,不得依据考试成绩编排学生座位。《通知》强调,2017年秋季开学,小学入学学生应为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17年小学毕业学生。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凡超过标准班额的,不得转入学生。
      《通知》同时对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要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户籍为主、住房登记、就业经营”的顺序有序安排辖区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和分流。各学校要在教育局的统筹管理下,严格按照审定的入学名单安排学生注册报到,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通知》还就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特殊群体”就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目前新城区学校大班额实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在城区周边学校申请就读,申请就读时需要提供房产证、营业执照、父母务工单位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智障儿童、少年、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权利,确保按时就近入学。
      《通知》同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依法依规实行招生计划审批制度,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接收小学一年级不符合建档的学龄前儿童。
      据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该市大力实施农村学校(幼儿园)标准化校园建设工程,从硬件设施、师资队伍、信息化手段等方面着力提升农村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品质,截至目前,整体新建的桑树坪镇桑树坪学校已经投入使用,整体新建的龙门镇初级中学、第二幼儿园、司马迁小学和芝阳镇芝阳学校改扩建等工程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推动了城乡教育资源一体化进程,将极大方便群众子女就学,为城区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热”降温,今后,要继续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工作,通过城乡学校干部教师支教、交流,网上结对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无缝对接,把每所学校都办成群众家门口的优质学校。(文/盛荣康)
(责任编辑:张亦弛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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