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2016年考试管理工作“奖惩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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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3-17 16:44:56   本站原创   人气:1733
来源:咸阳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各级各类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实施,2016年,武功县招生考试工作管理突出“奖惩分明”。
      ——奖励。一是监考人员工作认真,考试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监考守则》和《分卷考试操作程序》,在评卷工作结束后,根据省市反馈情况,对在试卷分发、分卷考试答题卡、普通高校“两写一涂”、中考“两写三涂”等方面没有任何差错的监考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奖励。二是凡所选派的监考人员,在整个监考工作中无一例差错事故的,对监考所在学校进行表扬,给学校主要领导进行一定奖励。
      ——处罚。一是在考试过程中,主考、副主考及巡视人员发现学生违纪而监考未发现者;不熟悉业务,造成不良后果者;监考时抽烟、聊天、抄写东西、随意走出试场者,不按规定施考者;所监试场秩序混乱者;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禁区线以内或不坚守岗位,在考区内乱窜者;携带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进入试场者,立即取消资格,扣发本人补助费,并进行通报批评,学校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对所在学校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扣1分。二是对于考试过程中或考试阅卷中发现的错发试题、错发卷型、错贴条形码、答题卡错装漏收、答题卡粘连、答题卡袋口撕裂、袋面内容错漏填,将准考证草稿纸等其他物品封入答题卡袋中、试卷倒装、深装、浅装以及答题卡中“两写一涂”或“两写三涂”出现差错现象和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的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的违规行为等考务差错责任人,对监考人员和试卷验收人员均给予全县书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三是其他违反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调离工作岗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雷同试卷考生所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对于涉嫌包庇、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保密工作中,出现试题(卷)丢失或考前试题泄密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对群众反映有关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将会同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等部门立案侦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文/许闪鹏 宋党耀)
(责任编辑: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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