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采取十条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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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6-03 00:00:00   作者:admin   人气:4576
来源:安康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构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安康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校园安全稳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局属各学校切实抓好10项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校都要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专人负责所辖区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安保工作,规模学校要设立保卫机构、配备2—3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人防建设。各学校、幼儿园要组建正规的保安队伍。每所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安,6月20日前专职保安配备面达到100%。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专职保安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制定专职保安选聘、执勤、考核等管理办法,健全保安执勤制度,加强专职保安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除配备专职安保外,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聘请素质过硬的门卫人员,切实加强门禁力量。按照一校一警的要求,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逐人逐校落实联校警察,建立完善联校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学校、职责三落实,夯实维护校园安全责任。要争取各级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加强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配合民警或协警维护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的交通秩序。按照一校一个护校队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要成立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护校队,加强校园巡查,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建设,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加强技防建设。实施校园“天眼”工程。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公函字[2010]57号)要求,在公安部门监督下,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不留死角”的原则,建设覆盖面广泛的视频监控网络。在乡镇以上学校和有条件的村级完小校门口、操场、行政楼、图书楼、教学实验楼、实训场所、计算机房、学生公寓、餐厅等重点部位和易发案部位必须安装电子监控和报警设施,并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或110指挥系统视频监控联网。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印发的《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要求到6月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要建立完善管理、使用和维护机制,由学校保卫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充分发挥技防作用,提高快速反应、精确打击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物防建设。配备防卫器械。按照一校(幼儿园)一套防卫器械的要求,各县区要按照不同学校、幼儿园安保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制定防卫器械配备标准和管理办法,采取政府统一采购为主与学校自行购置为辅的办法,为每所学校、幼儿园配备钢叉、警棍、电警棒、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网枪等防卫器械,寄宿制学校要配备强光手电,加强防卫器械使用演练和安全管理,保证校校(幼儿园)有一套防卫器械,保证保卫人员人人正确使用各种警械,做到配备齐全科学,使用熟练,管理规范。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争取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减速防护等警告、限速、慢行、让行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覆盖面达到100%。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在学校门口划定家长接送学生区域。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餐厅、实训场所等部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校内各场所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灭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标志等消防设施建设要达到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教职工消防技能培训,做到人人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五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条件建设。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加强学校围墙、校门、门房、警务室建设,着力解决“无围墙、无校门、无门房、无警务室”的问题,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加强学校食堂和“蛋奶工程”基本设施建设,学校食堂基本设施要达到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实施“蛋奶工程”学校必须具备蛋奶加工和储存保鲜基本条件,提高食堂和食品安全物防、技防和人防水平。加强校舍排查改造力度,对于D级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和拆除。对C、B级危房要立即加固排除,保证安全使用,对一时排除不掉的要封闭不安全的部分校舍并停止使用。加强学校围墙、护坎的监测维修,严防倒塌、滑坡造成师生伤亡。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安装完善楼道、楼梯照明,并保持完好,按照国家标准加高、加固楼道栏杆、楼梯扶手。彻底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堆积物,消防障碍。要平整楼道、楼梯,解决楼梯台阶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要着力解决厕所蹲位少等易造成学生拥挤问题。加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施的安全检修。
      六是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处置、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内建筑工程安全和重点部位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严格门禁制度,制定完善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出入校园要严格查询确认、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严防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执行门卫、保卫值班和治安巡逻制度,落实上下学时间段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轮流值班制度,加强校门口的秩序管理。严格师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凭证(牌)进出校园。严格执行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在校门口划定家长接送区域,实行家长持卡接送学生(幼儿)。建立完善寄宿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实行严格的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学校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学校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无校门、无围墙、无门房学校、幼儿园的安保工作,加大巡逻巡查,严防伤害师生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加强校车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安全漏洞。严格实行重大活动申报制度,制定活动应急预案。
      七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教学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明确责任,逐一整改到位,杜绝漏洞,消除隐患,不留盲点。对未经审批、私自举办的校点、幼儿园、托儿班、补习班、各类培训机构、“小饭桌”、学生校外寄宿点等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整治,该取缔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消除潜在隐患。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排查收缴,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按政策妥善化解,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对长期无理缠访人员,加强教育和劝导,对寻衅滋事人员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对长期违法缠访闹访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情绪和行为偏激的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嗜毒吸毒人员等逐一排查登记,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防止失管漏控。
      八是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防范监管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连家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会有关方面、学校师生、家长和社区的积极性,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家长安心的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
      九是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各类安全常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 、进教材、进课堂,特别是要加强对歹徒伤害、勒索、绑架以及应急常识的针对性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对校长(园长)、教职员工、安保和门卫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与应急管理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
      十是加强“蛋奶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陕西省蛋奶工程奶产品供应定点企业名单的公告》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由政府统一采购蛋奶食品,不能采购《公告》范围以外的奶产品。落实蛋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蛋奶食品配送、接受、存储、加工、发放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快学校“蛋奶工程”食品储藏设施建设,规范储藏、加工、操作工作流程,加强蛋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蛋奶工程”科学、规范、安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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