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陕西学校集中用餐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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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2 09:37:34   转载   人气:76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妍)2024年12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全省学校学生和教职工集中用餐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省教育厅向社会发布《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学校集中用餐遵循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多部门分工负责、合力共治工作机制。学校集中用餐应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营利。坚持自愿原则,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可自愿选择。
      县级人民政府是学校集中用餐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改造学生食堂,按比例足额配齐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工资及福利,保障水电气暖等能源供应和食堂设施设备补充,统筹安排日常运行经费。
      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学校外,自主经营确有困难的学校,经学校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承包经营。供餐学校不得随意停止供餐,确需停止供餐的应做好风险评估和后续处置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学校应严格控制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高糖食品,严禁“预制菜”、临期食品进校园,不得制售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成的饮料。
      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设置商超(包括商店、超市、小卖部等)经营食品。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取得许可,按照公益性原则,严格商品售价监管,确保价格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和新鲜水果等食品以及学习、生活用品。
      严禁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膳食经费,不得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严禁挤占食堂资金,不得列支教职工奖金、津补贴、招待、午托午管费等与餐饮服务无关支出。

( 信息采集:杨虹   审核:刁巧燕)

转载链接: 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1/02/content_893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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