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恒斌:认真履行督学职责 推进督导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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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7 09:43:59   转载   人气:9310
来源: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
      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2020年5月26日(作者 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 王恒斌)题:国家督学笔谈系列之“督得有力、导得有效”(五) | 王恒斌:认真履行督学职责 推进督导提质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结合陕西实际,我就如何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质量和效率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1.在统筹谋划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教育督导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陕西将全面落实新时代赋予教育督导的历史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在推进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中要注意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把握正确方向;突出重点、掌握方法,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将按照“把方向、抓重点、推改革、促提升”的思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推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尽快研究制定陕西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陕西省情和高教大省实际,围绕陕西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着眼当前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和加强教育督导“长牙齿”,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察实情、梳难点、想实招,尽快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全省实施意见。
      二是牢牢把握督政这个重要职能。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教育督导要有权威、有强制力,才能发挥行政监督作用,才能更好的保障教育目标的实现。教育督导的实施主体是政府,而不是教育部门,它具有相对独立性,不是教育部门开展督导的机构,而是代表政府行使督导职能。参照国家对省政府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做法,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科学构建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对市、县实行三年一轮全覆盖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三是建立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参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基础上,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职能部门纳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各组成部门应尽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构建联动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督导委成员单位指导监督作用,切实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教育,认真履行教育职责,进一步推动政府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责任落实。
      2.在实践创新中找准发力点
      在组织实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督导任务中,我们在理论创新基础上,更加注重实践创新,以此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形成一批又一批有效的改革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新理念”过程中,充分展示教育督导的新形象。
      在督政方面,注重建立对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县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级职能部门及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完善省、市、县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及“两个只增不减”的规定要求;广泛开展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积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国家有关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创建督导评估工作;及时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在督学方面,建立依据国家标准和省定实施方案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继续实施陕西省“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配合教育部实施好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督导评估,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紧密配合做好国家每年在陕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省、市、县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基础教育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3.在督导过程中减轻基层负担
      基层减负,重在抓落实。督导过程中,我们坚持优化督导程序,规范督导流程,减少督导环节,不断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一是建立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探索运用“互联网+督查”,减少情况不明常下乡、底细不清常填表等做法,让数据多“说话”,让基层干部少“跑腿”,不断提升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不断优化整合督导评估项目和内容。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区域扎堆督查。不搞多频次、重复性督导评估,不做花而不实的形式上的督导。比如,对接受省级以上教育工作达标评估验收的县级政府,我们坚持不纳入当年省政府对其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范围,有效避免对同一政府多次实施督导评价。
      三是在真督、实督和督真、督实上下功夫,坚决摒弃“钦差大臣”意识与陋习,讲究方式方法,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将“督”和“导”紧密结合起来,在“督”的同时强化“导”的能力,从挑毛病、发号施令向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从专业角度对督导对象进行指导帮助。四是盯住重点问题不放松、咬住关键事项不放松,从以明查为主向暗访明查相结合转变。坚持问题导向,用钉钉子的精神去推动问题解决。督导实施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力戒搞形式和走过场,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强化督导工作“长牙齿”,真正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教育政策法规落地见效。

( 信息采集:张晨悦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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