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扩大中职免费范围:农村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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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2-27 13:08:19   本站原创   人气:5220
来源:陕西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劳动者素质,陕西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全省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及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补助资金,中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600元的标准补助,高出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低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对在省、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文件规定的涉农专业范围包括: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2013年起中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家庭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城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
      此外,文件要求要从实际出发,配套相关改革措施,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努力实现由重视规模向提高质量的转变,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措施包括: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及积极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陕西要求全省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核查认定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学校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加强受助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国家助学政策“公正、公平、公开”。三是完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一牌两校”、‘“双重学籍”的清查工作,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孙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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