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科研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日期:2020-02-29 21:34:42   本站原创   人气:3845
来源:安康学院
      疫情当前,安康学院科研处根据疫情防治有关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在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科研工作。
      ——强化疫情防控,保障日常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服务科研管理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因办理业务带来的人员流动、接触和聚集,该院科研处制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安康学院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康学院疫情期间科研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疫情期间中省科研文件学习、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横向项目储备、平台建设、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作了安排,明确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具体要求,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随时服务教师科研工作。同时及时通过校园网主页、QQ群、微信群等进行宣传,便于该院科研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
      ——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先后对基金申报时间做出调整。科研处也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第一时间对该院的申报工作调整安排并及时通知到位,要求各二级学院和老师们充分利用基金申报工作延后所形成的充裕时间,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修改完善申报书,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提升基金申报立项率。据悉,该院科研处已收到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12份,委托校外专家完成了外审工作,现已经把相关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教师,要求教师根据意见完善申请书;该院二级学院也已将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书初稿、外审专家名单报科研处,将由科研处联合二级学院、老师联系外审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一对一指导修改。
      ——不等不靠不拖,积极储备各级各类横向课题。该院充分发挥相关学科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鼓励二级学院和教师合理运用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积极沟通协调,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前期准备工作,待疫情解除或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开展技术服务。为做好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储备中重大重点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要提交3-5项优秀科技成果申报书,为申报2020年的优秀科技成果奖做好准备。科研处将全力做好组织协调,抓好项目申报实施等后续跟进工作。
      ——转变观念求实效,积极传达学习科研文件。结合近期中省文件精神,科研处和二级学院先后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教师学习了若干重要文件精神,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 号)、《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0〕2号)、《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7号)等文件,力求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转变科研观念,提升该院科研水平。同时,已组织相关专人就该院科研奖励办法、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职称评审科研计分办法等进行梳理、征求意见,尽快完成修订完善。
      ——展现研究成果,学报工作井然有序。疫情期间,该院学报工作开展有序,目前编辑部已经完成了2020年第一期学报的校对工作,马上印刷出版;第二期学报稿件也在如期审阅中。同时针对与疫情有关的疾病诊断与治疗、防护设备研制、疫情管理模式、疫情舆论引导等论文进行优先审稿,最大限度加快审稿流程,一经采用,优先发表。该院科研处将按照该院相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以国家基金申报为重点,全面推进科研各项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科研组织与服务到点到位。

( 责任编辑:周雨曦   审核:刁巧燕)

 

扫一扫分享本页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浏览教育厅官方微博:
免责声明
      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域名:http://jyt.shaanxi.gov.cn)属于政府网站,未经我厅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未经网站所有者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
      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转载本网站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复制、抄袭,或为任何未经允许的商业目的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如果本网站所有者确定用户行为违法或有损网站利益,则将保留采取相关法律行为的权利.......[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