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中对宿舍是怎么要求的? |
咨询类别: 学校后勤安全 |
提问时间: 2020-07-07 |
内 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中对宿舍的要求是什么,谢谢! |
办理现状: 已受理 |
答复时间: 2020-07-07 |
办理结果: 您好!学生宿舍应远离噪声和污染源,采光、通风良好,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得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别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按照寄宿生生均使用面积小学3平方米、初中3.3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应包括寝室、公共盥洗室和公共卫生间、管理室,宜附设浴室、洗衣房和公共活动室,并配备急救箱。学生宿舍的室内装修、消防、电气、楼梯、台阶等应符合中省相应安全要求,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学校应建立亲情电话屋、视频室等。应按需配置教工宿舍,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教工周转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