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 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各地不得 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 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财务处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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