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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负责人处长 陈娟
电   话: 029-88668965
传   真: 029-88668965
联系人: 何方
职   能: 负责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设备配置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和内地中学民族班工作;协助做好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规划;研究审定地方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负责和指导语言文字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       编:71006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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